长沙启用"刮刮乐"有奖发票 中奖金额最高可达1万
“刮刮乐”有奖发票昨日起在长沙市启用,目前地税部门已在市区范围内的餐饮、服务、娱乐行业推行发票刮奖活动,中奖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。 此次参与刮奖的发票共有五类:长沙市餐饮裁剪发票、长沙市服务裁剪发票、长沙市住宿裁剪发票、长沙市卷筒服务票、长沙市电脑服务票。刮奖的中奖金额设定为10元、50元、100元、500元、1000元和10000元。消费者刮开刮奖区覆盖层后,刮奖区将会显示中奖金额或“纳税光荣”的字样。其中,中奖金额在100元(含100元)以下的,地税部门委托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消费现场为消费者办理兑奖手续,当场发放奖金;中奖金额在500元(含500元)以上的,到长沙市地税局办理兑奖手续。 据介绍,中奖发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兑奖:在兑奖前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剪开的;已经宣布作废的;经税务机关确认为假发票的;逾期兑奖的,票面填写内容不真实、不完整或不规范的;票面破损严重,填写内容无法辨认的;其他经地税机关认定不予兑奖的;奖区刮开后,字迹模糊或刮破导致无法辨认中奖金额的。地税部门提醒消费者,中奖发票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(兑奖截止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,逾期未兑奖视为自动放弃兑奖资格。(稿源:当代商报)(责编:Hifly.k)
长沙启用"刮刮乐"有奖发票 中奖金额最高可达1万
2005年06月11日11:59 金鹰网